今天要分享的事,其實已經是七年前的事了,會想寫這篇,是因為在臉書上,看見有朋友在英國被搶,有報案,他一直希望能找回筆電…。

2011年的夏天,我拿著加拿大打工渡假的簽證,去了 Montreal 的這個城市,在租房的過程還算順利,還算快就租到房,當時就算是住青年旅館,我記得多人房也要三十左右,而稅金另算…,還滿燒錢的…,所以當時租到房的時候,算鬆了一口氣,不過…我也聽說 Montreal 不太好找工作,所以開始有打算短租,室友不算太難相處,但是半個天兵…,那天我帶我去認識朋友,門關了鎖了…,窗…玻璃的沒關上,但有紗窗…,室友一直覺得那裡的治安還過的去吧…。

回來的時候,發現紗窗被破壞了…,門被打開了…,屋內沒有什麼被翻亂…,我跟室友的筆電都不見了,我另外還被偷了一台單眼相機,其實房東就住在樓上,當時我們都猜是隔壁偷的,報了警,警察也到場,但一直強調我們並沒有親眼看見,所以他們什麼都不能做,房東說他們好幾個月沒付房租,也一直想抓到他們做案的證明,才能把他們趕出去…,且…也只是趕出去…,後他們果然又下手了一次…,被房東親眼抓到,他正在破壞我們的後門…,但也只是上法院 (房東跟隔壁),把他房趕出去而已…,被偷的東西也沒辦法追回來,甚至連賠償都拿不到…。

在印象中被偷、搶…,好像就是只能自認到楣,雖然說錢財仍身外之物,人平安最重要,但…那也都是辛苦工作換來的…,且工作愈來愈難找,薪水愈來愈低,物價卻愈來愈高…,出門在外,小心為上,財不露白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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